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补助资金审核作为财政部赋予专员办的一项重要职责,不仅直接关系到中央惠民保障政策的落实,也是专员办推进中央预算支出事前监控的重要抓手。贵州专员办从调查研究常态化、审核整改同步化、管理机制规范化三个方向出发,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监管工作。
一、调查研究常态化
按照财政部“要把社会公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社保、基本住房等财政支出作为专员办监管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就地监管和政策研究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贵州专员办遵循“财政预算管理的问题在哪里,专员办的工作重心就在哪里”思路,立足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审核工作,充分发挥专员办驻地优势,主动调研贵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基金运行、存在困难和问题,积极发挥“派驻”作用,反映贵州省医疗卫生改革好的经验做法,针对目前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相关建议,以供决策参考。
二、审核整改同步化
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核实全省实际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次数,清查贵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等情况,并客观分析,区分人为因素和政策因素,关注机制运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解决政策落实障碍,促进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健全。二是督促被抽查地区做好问题整改。督促被抽查地区提高重视,立行立改,做到对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对因为管理权限问题造成的各区县无法核实在不同地区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比对,核实重复领取待遇信息,各区县经办机构暂停“大数据”对比可疑人员待遇发放,核实确认后,涉及违规多领待遇的予以清退和追缴。
三、管理机制规范化
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建立联合联动的审核机制,不断加强监管合力。着力构建多方联合机制,搭建平台,建立机制,采取“联合+大数据”方式,集中医疗、养老、民政等信息系统数据,关注死亡或重复领取待遇等异常数据,关注基金运行的风险及可持续性,共同协商解决在资金申报、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及时向财政部请示工作中的问题,充分发挥驻地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的优势,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优化资金审核与监管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审核成果内涵,不断促进中央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