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对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河南专员办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财金〔2016〕123号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四个重点,扎实做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日常监管工作,推进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
一、以摸清底数为基点。全面掌握河南省农业保险开展情况和政策执行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一是积极与地方财政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河南省农业保险开办情况和资金规模、补贴资金收支、中央资金结余等数据,筑牢工作基础。二是走访保险监管部门,了解河南省农业保险监管工作情况,咨询政策执行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搜集审核工作意见建议,厘清工作重心。三是调研部分经办机构,熟悉经办机构农业保险业务操作方式、内部控制流程、执行环节步骤,通过研究分析,梳理工作要点。
二、以资金流向为中心。一是以资金为主线,形成过程监督。按照资金流向,从中央财政资金预拨,到省级财政资金配套和资金下达,再到市县财政资金拨付经办机构,形成以资金链条为主线的全过程监督。二是关注重点环节,形成闭环监督。自上而下同时关注申报流程和资金流向,重点关注经办机构参保数据的真实性,形成资金申报、资金拨付、事后抽查的闭环监督。三是统筹兼顾,做好资金清算。核准上年度结余资金、本年度下达资金、本年度应拨资金、本年度结余资金4个关键数据,把好关、算好账,为财政部资金清算提供数据支撑。
三、以实地调研为重点。一是调研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走访地方财政部门,了解资金申请、资金拨付、资金管理、资金清算等环节的情况,探讨优化资金管理、使用和资金拨付、结余等方面的方法,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二是调研农业保险业务及监管方面的问题。通过与保险监管部门座谈,摸清政策实际执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从监管视角提出政策建议,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供参考。三是调研政策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通过实地审核、现场座谈、农户走访,充分了解基层财政部门、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等在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惑和实际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反映情况。
四、以政策建议为目标。新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执行之初,需要专员办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反映情况,做好“参谋”。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讲解。在充分学习、领会财政部文件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将政策制定环节和政策执行环节有效连接,做好上传下达,为政策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二是及时反映政策执行情况。做好财政部在地方的“耳目”,通过日常监管和资金审核,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政策执行情况,便于财政部掌握基层情况。三是提出有效政策建议。及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汇报,了解上级政策意图和工作需求,充分发挥专员办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就地就近优势,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