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实质、原则和各项规定,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不断开创预算管理工作的新局面,6月30日至7月8日,吉林省财政厅与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新预算法培训班,对吉林省财政系统和全省人大系统相关工作人员430余人进行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主要围绕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的重要意义、预算法修改历史背景与过程、预算法修改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应坚持的原则等作了系统分析和阐述;结合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解读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介绍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和省财政的经验做法。同时,系统剖析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相关条款,介绍了省人大开展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算审核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和省财政厅相关领导参加了开班仪式,并作了动员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