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写入纲领性文件,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河南专员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积极贯彻落实刘昆部长在海南专员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四个全面”要求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根本要求,也是专员办全面融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应有之义。河南专员办于近期召开专员办公会议,要求各处室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贯彻落实刘昆部长的讲话精神。按照“关注过程、精心设计、关注结果、认真谋划”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聚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事项,重点关注资金分配的及时性、使用的规范性和支出的可持续性,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二、全面规范工作流程。制定《2018年河南专员办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方案》,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分解细化到各个环节,重点关注资金分配的及时性、使用的规范性和支出的可持续性,明确重点监管的内容、对象、方式、方法、结果报送和有关工作要求。采取全面监管与重点市县监管相结合,承办处主要负责和混合编组相结合,以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为支撑,运用“大数据”理念,实时掌握重点监管项目和重点监管市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解和下达情况。通过审核、督导、调研、座谈等工作程序,对资金下达、使用、绩效评价、预决算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实施有效监管,综合分析和评价资金执行绩效,在揭示问题的同时提出建议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和政策完善。
三、全面完善工作机制。对河南省财政厅制发《关于请协助开展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函》,结合资金批复及下达数据,建立重点监管市县转移支付数据库,加强沟通协调,实施动态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与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及对口重点监管市县建立联系督导机制,加强业务指导,不断丰富监管成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立重大事项通报机制,对于监管范围内发现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以及重点转移支付项目存在的突出违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反映,同时通报地方有关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办内建立处际会商机制,每月召开一次沟通协调会,通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财政部有关政策解答、工作情况通报等,及时研究讨论对策,汇总工作需求,推进监管工作均衡开展。
四、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将中央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和政策调研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及时反映转移支付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如结合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审核、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结果,对符合绩效目标预期、有必要继续执行的转移支付,建议继续保留;对绩效目标相近或雷同的,建议整合归并;对绩效目标发生变动或实际绩效与目标差距较大的,建议调整;对绩效目标已经实现或取消的,建议逐步退出,为财政部完善政策、分配资金、促进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对就地监管发现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由河南专员办按有关规定就地处理;无明确规定的,统一请示财政部研究处理。对地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跟踪问效,督促落实,确保政策落地,最大限度提升绩效结果应用水平,为中央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提供制度机制保障。